安檢門使用紅外線安檢 孕婦安檢可特殊對待
據了解,通常情況下,旅客登機需要經過身份檢查、人身安檢和行李及物品安檢三道關卡,旅客只有“闖”過這三關才可以登機。在各種交通出行方式中,乘坐飛機是安檢很嚴格的。對于安檢等級來講,風險等級高的情況下,機場一般會縱深擺放多款檢測儀器,從而確保安全,除了常見的X光機和手持式金屬探測終端外,還包括液體探測儀、防爆探測儀和金屬探測門等。而就人身安檢來說,目前,國內的機場普遍采用金屬探測門。
如果孕婦擔心安檢儀器對身體有損傷,可以直接和安檢處的工作人員提出來,并告知自己的懷孕情況,工作人員會改為手工檢查的。孕婦能出示醫院證明,沒有的話,現場說明即可。
懷孕32周以內的孕婦按一般旅客登機。懷孕32周以上、34周以內的孕婦,需要出示醫院開具的圍產證明,到候機樓向航空公司提出申請才能登機。懷孕34周以上的孕婦不建議乘坐飛機,如果乘客非常堅持,可直接向航空公司申請。孕婦都不需要過安檢門,只要事先告知工作人員,就會改為手檢。
針對安檢門是否都使用紅外線安檢的問題,,使用紅外線安檢的安檢門確實存在不少,但對人的身體影響不大。只有對紅外線安檢有特殊要求的人才進行特殊安檢或免檢處理。